2017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2017年省“两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为全省践行“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凡近三年作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系)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方向、科研优势和特色,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完成申报任务。
2.申请人应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参照指南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特别要做好科研选题、文献查阅、整体研究设计、研究成员安排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部、系)严格遵守时间及进度安排,具体如下:
1.2017年3月4日以前:各院(部、系)安排落实申报工作;
2.2017年3月5日—4月20日: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2017年4月20—23日:各院(部、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2017年4月24日:各院(部、系)统一将申报材料(A4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各3份)及《项目汇总表》(主管科研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
5.2017年4月25—28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2017年4月29—5月3日: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并提交纸质材料(A4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学校进行形式审查;
7.2017年5月4日:申请人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6份及电子版,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8.2017年5月5日:学校审核盖章、汇总上报。
联系人:杜永峰 屈乐 张莹
咨询电话:88382127
附件:
2017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资料包.rar
科技处
2017年3月2日